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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执行涵政办[2010]131号、涵政综[2013]212号、涵政综[2016]116号等文件精神,完善本单位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及结算的监督管理,确保零星建设工程施工及结算的规范化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委托有资质工程咨询代理公司进行公示。 一、 受托公司: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、 具备资质: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 三、 代理服务范围:工程预算事项,包括编制工程预算书、协助发包公示、签订合同、施工、竣工结算等全过程服务。 四、 代理期限:自签定合同起一年。 五、 代理费用:每项零星项目壹仟元整(含税)包干。 六、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,履行通知、协助、保密等义务。 委托单位: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:郑直13626918855 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 8月 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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